动筷子时,能生吞的才叫诗
对于沈至的诗,你实在不必刨根问底:“这句是什么意思?”,沈至会告诉你:“诗的魔法,说出来就不灵了。”
这位年轻诗人的笔下总是充满了神秘感,这种神秘感将词与词之间割裂开来,而令人惊奇的是,这种割裂感丝毫不影响抒情的确切,反而赋予了词句某种张力。这些词句经过诗人繁复而精准的加工后,甚至能称得上是圆融的:
枣红色大门的背后,花园
用缝隙测量过我对海的渴望——
我窥视过我的一生:
门外,整整齐齐的海马部队,
每晚搬运睡去的人们。
起源于凶猛与汹涌间
幢幢树影的你登高的冲动,
才是实际构成了你我的虚指。
沈至的笔下有一种南方特有的湿冷,衣服随时是湿的,脸上雾气弥漫,婴儿在河水中溺亡,海洋成为鱼最大的网、成为“我”的渴望。在潮湿的语境下,诗人的笔下涌现出难得的敏锐、警觉:疯长的高楼,变质的糖,难以分辨的汗和泪,羞愧和嫉妒。在字里行间,诗人小心翼翼地克制宣泄开来的情感,避开晦涩、寡淡,寻找到新的突破口:
我该如何解释:疼痛补全了我,
像涨开一颗种子。
道德,也就是我的乡愁,踏着水,
穿过雨后新起的浊流。他追逐
一只手的重量,它的神秘主义,
神秘于如今地铁开过春天,而母亲
曾经用春天抚摸过我的头发。
你脸上全是雾,安静得
像是伸手就能穿过。这里
离一切都远,远在弥漫,
我们的衣服随时都是湿的。
沈至受过专业的哲学训练,如同诗集《寻找踏水村指南》简介所言,他的诗歌底色是“智性”的。“指南”,既给出音乐性的语言坐标,又给出哲学性的思维坐标,作为长期漂泊异乡的诗人,这些坐标共同指引他的思绪从幼年飘向成年、从踏水村走到牛津、又从异国回归故乡。童年时城郊的玉米地和后来蔓延开的楼房、祖先手中的盐粒和祭祀面具背后的神性、怀念的汽水和河流、投石问路般滴血的手——这些盘根错节的意象共同构成诗人笔下绵延开来的乡愁:
......在城郊的玉米地里,
我们不注意的时候,高楼疯长:
如同汗毛竖立,警觉水一般蔓延
的黑色愿望。或者说,它是某种
规训,让你以略快于心跳的速度
把说过的话再说一遍,于是日子
就又过了一天,世界就变得很小,
未来就变成了一根牙签。......
想过没有,我们的祖先怎样
学会了盐的功效,第一个
在祭祀礼上取下面具——
神性,我敢说,肯定不是甜的。
中文现代诗已经写了一百年,写到今天,我们仍然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是:怎么处理汉语性和现代性的关系,沈至的诗给出一个很好的答案。
摘自沈至:《寻找踏水村指南》 ↩︎